为进一步做好学部酬金发放工作,加强和规范讲座讲课酬金管理,依据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(财行【2016】540条)规定,现将酬金发放标准和流程做如下说明:
一、酬金发放标准
讲座讲课费(税后)执行以下标准: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,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。
二、酬金报销流程
报销申请人需严格依照上述标准执行,填写附件《讲座费发放情况说明》提供讲座相关信息。
单张讲座酬金报销单超过2万元人民币需提交党政联席会申请过会审批。
附件:《讲座费发放情况说明》
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
2020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