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“两优两先”评选条件
1、先进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
(1)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,深入贯彻落实创先争优活动,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,坚决落实校党委工作部署,不断改进学习形式,丰富学习内容,在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和谐工作上取得明显成效。
(2)坚持民主集中制,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和本单位发展的中心任务,积极完善基层党支部组织设置方式和管理办法,基层组织制度健全、活动规范,政治核心作用突出。
(3)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核心,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队伍的科学发展,做好师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引导、教育和培养工作,做好党员发展工作,严格党员教育管理,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。
(4)重视作风建设,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班子勤政务实,有较强凝聚力,在广泛联系师生、加强民主管理与群众监督等方面有相应的工作制度。
(5)充分发挥本单位工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等群众团体和统战工作优势,组织带领广大教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群众认可度高,成绩突出。
(6)本单位在评选年度范围内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纪事件。
2、先进党支部
(1)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方针、政策,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;认真宣传、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,团结师生员工,保证教学、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。
(2)党员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认真到位;敢于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党员之间、党员与群众之间团结,整体模范作用好。
(3)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,组织生活内容充实,有完整的记录,考勤严格;有阶段性工作计划,并认真落实。
(4)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、建议,了解、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,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较强。
(5)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,积极研究和探索党支部工作制度,不断改进工作;所在单位工作业绩突出,党支部和党员在其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骨干作用。
(6)党支部内的所有成员在评选年度范围内没有发生过违纪现象。
3、优秀党员
(1)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自觉践行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。
(2)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,党性强,作风正派,敬业爱岗,求真务实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本职工作成绩突出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,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(3)能够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的关系,讲团结,讲勇于奉献,团结同志一起前进。
(4)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,有较强的党性观念,认真执行组织决议,服从组织分配,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
(5)关心集体,关心群众,主动做思想政治工作,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威信。
4、优秀党务工作者
达到优秀党员的标准,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,密切联系群众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所在单位或部门党建工作特色明显,业务工作成绩突出,整体氛围和谐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取得显著成绩。
二、表彰名额及评选办法
1、表彰名额
(1)先进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名额:2-4个
(2)先进党支部的名额:各分党委(党总支)教工党支部总数的15%左右,不足1个的单位可推荐1个;离退休分党委可推荐1-2个。
(3)优秀共产党员名额:在职教职工党员数5%以内,离退休分党委可评选推荐10人,详见附1,由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评选后,等额推荐。
(4)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: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可推荐1-2名
注:党务工作者是指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和党委各部(办)的党务工作人员。
2、评选办法
评选办法按照“三上三下”的原则,由基层支部推荐申报,基层党组织、学校评选工作组两级评审,公示,上报校党委审批。具体如下:
(1)各基层党支部组织本支部的党员进行民主评选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,并上报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(一上)。
(2)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召开党委会评选,公示3天(一下)无异议后报校党委组织部(二上)。
(3)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初审后,将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上报材料进行公示(二下),公示无异议后召开评审组会议进行评审。评审组委员由21个基层党组织代表(一般为书记)和党委各部(办)负责人组成。
(4)将评审组评审结果上报校党委审批(三上)。
(5)校内公示(三下)。
(6)公示无异议后校党委出文。
三、时间安排
1、5月30日--6月2日,各单位组织党员和党支部按照“以评促建、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”的原则认真开展评选活动。在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召开全委会(扩大会),研究确定本单位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(材料格式见附件),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。
2、6月3日下班前,各单位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结果报校党委组织部。
3、6月4日-7日,组织部汇总整理全校“两优两先”评审材料,进行初审。
4、6月8日-9日,召开评审组会议评审,其中申报先进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的单位要求汇报。
5、6月10日,报校党委审批,进行校内公示(3天)。
6、6月13日左右,统一组织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拍摄表彰宣传照。
7、“七·一”前,出版事迹材料汇编,编辑视频,召开全校党员大会进行表彰。
四、评审材料要求
各单位上报材料,需填写相应电子表格(附件3-1、3-2、3-3、3-4),并准备相应宣传照片电子版(先进集体和个人),供网站宣传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文档命名方式:单位(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-类别(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党支部书记)-名称(个人或支部)。
2、填表要求:一律为宋体小四,单倍行距。“主要事迹”要求第三人称,一般字数1500左右,突出重点、体现全面、详实感人。
3、宣传用照片:所有照片JPG格式,大小在1M左右。照片命名方式同上。其中,个人照片要求红底正面免冠。
推荐表和照片的电子档请于6月3日前发往邮箱zlzzb@。同时推荐表纸质版(盖公章)一式两份(双面打印)报送组织部419房间。
联系电话:84708652、84706139。
附件:2011评优附件.doc (“优秀党员”参考名额、“两优两先”评优汇总表、“两优两先”汇总表及申报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