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大连理工大学《关于开展2021年专项突出研究生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人文学部现开展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1、已获得二等、三等助学金且在社会工作、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19级硕士研究生;
2、已获得二等、三等助学金且在科技创新、社会工作、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。
二、申报基本条件
1、上一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(或合格)以上;
2、遵纪守法,无违纪行为;
3、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;
4、非当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升降档者。
三、推荐名额上限
科研专项(只面向2020级)、社会工作专项、文体活动专项、社会实践专项分别可推荐名额上限为2人。除科研专项外,其他推荐名额不区分年级;社会工作、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专项优先推荐获得省市级相关奖励学生。
四、提交材料
1、申报表;
2、科研业绩证明(科研专项)或省市级获奖证明(其他专项)。
请申报助学金升档的学生如实填写对应申报表并附相关获奖证明,于10月25日上午9:00前,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utrwyjs@126.com,无需提交纸质版。逾期不接受申报。学部将组织通讯评审,确定推荐人选参加学校评审环节。
未尽事宜请咨询辅导员:张老师,电话:84707822。
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
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
2021年10月21日